现如今,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商标,很多客户去注册会发现自己的商标被驳回了,那么商标被驳回后很多客户会选择做复审,那么商标驳回后需要不需要做复审呢?
商标自申请日算起约9-10个月审查完毕,通过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没通过审查的,则下发驳回通知书;被驳回了,这个时候你就要考虑是否要进行驳回复审,还是直接放弃重新注册一个商标。
随着我国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商标的驳回率也随之提高。而驳回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种:
一、不建议做驳回复审有以下情况:违反了《商标法》的基本规定,将一些法律明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识进行了注册,如: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一般不建议大家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去做复审。
二、可以考虑驳回复审:是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2、 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如果是以上这种情况,这里面还是大有文章,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一个商标从递交申请到出审查结果,需要9-1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被驳回,再走下一个程序,又需要耽误9个多月的时间。到那时,企业浪费的就不仅仅是几千块钱的金钱成本,还有因为品牌长期无法投入宣传使用的时间成本,那真的就是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