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服务的概念
律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香港律师公证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选择律师担任公证人的公证,即为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律师公证的作用
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 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 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 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 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 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 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 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 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 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 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 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香港律师公证文书的类别
香港律师公证文书的类别包括种:个人公证文书、企业公证文书;
个人公证文书包括:
身份证明公证,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
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企业公证文书包括:
合法开业证明公证: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决议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在中国国内成立办事处的公证文件,则包括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香港律师公证的主要方式
需要做香港律师公证的香港人士或在香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自行找香港律师进行公证,也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中国国内处理事务。
香港公司律师公证须提供如下资料
商业登记证件
注册证书件公司章程1本
成立公司全套文件(表格D1、D3、R1或NC1A)
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公司大事记录册
提供公证目的
香港律师公证所需的时间为5-7个工作日。
香港律师公证后的成品
公证文件一式两份(有律师签名盖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在办好后,律师会退回用于公证的所有原件。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义乌咨询热线 0579-85206707/08 或深圳热线86-755-82143181,或发邮件到2355725139@qq.com联系陈楚楚。也可以直接访问登尼特集团官网:http://www.tannet-group.com;义乌本地网站:http://www.yiwu-tannet.com/ ;义乌登尼特更是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义乌市稠州北路1121号福田大厦A座905室。